技术规范

自然资源部印发《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试行)》

2020-11-25

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试行)》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自然资源局,中国地质调查局及部其他直属单位,各派出机构,部机关各司局: 

  为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履行自然资源部统一行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统一行使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生态保护修复、统一调查和确权登记、建立“多规合一”的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等职责,部研究制定了《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试行)》,现印发你们,请参照执行。

  各地要结合国土调查、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和用途管制工作,深入实践,积极探索,细化规定,总结经验和问题,有关情况和改进建议请及时反馈部相关司局。

  

 

自然资源部办公厅

2020年11月17日

 

 

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

用地用海分类指南

(试行)

 

 

 

 

 

 

 

 

自然资源部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


 

 


 

 

 前 言

为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履行自然资源部统一行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统一行使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生态保护修复、统一调查和确权登记、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等职责,在整合原《土地利用现状分类》、《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海域使用分类》等分类基础上,建立全国统一的国土空间用地用海分类,制定本指南。

本指南明确了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应遵循的总体原则与基本要求,提出了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的总体框架及各类用途的名称、代码与含义。主要内容包括:总则、一般规定、用地用海分类,共三章。

本指南由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资源部制定并负责解释。本指南为试行版,请各单位在使用过程中,及时总结实践经验,提出意见和建议。

本指南参与起草单位: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中国国土勘测规划院、国家海洋信息中心、广州市城市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武汉市规划研究院、北京大学、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城镇规划设计研究院、上海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青岛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厦门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珠海市自然资源局、南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目  录

1 总则................................................................................................................................. 1

2 一般规定......................................................................................................................... 2

3用地用海分类.................................................................................................................. 4

附录A用地用海分类名称、代码和含义......................................................................... 9

附录B地下空间用途补充分类及其名称、代码和含义............................................... 18

附件: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说明....................................... 19

1      分类依据............................................................................................................. 19

2      分类说明............................................................................................................. 19

3  与“三调”工作分类对接.................................................................................. 20

 


 

1 总则

 

1.1【编制目的】为实施全国自然资源统一管理,科学划分国土空间用地用海类型、明确各类型含义,统一国土调查、统计和规划分类标准,合理利用和保护自然资源,制定本指南。

1.2【适用范围】本指南适用于国土调查、监测、统计、评价,国土空间规划、用途管制、耕地保护、生态修复,土地审批、供应、整治、执法、登记及信息化管理等工作。

1.3【总体原则】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以下简称“用地用海分类”)坚持陆海统筹、城乡统筹、地上地下空间统筹,体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坚持同级内分类并列不交叉,坚持科学、简明、可操作。

 

 


 

2 一般规定

2.1【分类规则】用地用海分类应遵循下列规则:

2.1.1依据国土空间的主要配置利用方式、经营特点和覆盖特征等因素,对国土空间用地用海类型进行归纳、划分,反映国土空间利用的基本功能,满足自然资源管理需要。

2.1.2用地用海分类设置不重不漏。当用地用海具备多种用途时,应以其主要功能进行归类。

2.2【使用原则】用地用海分类应符合下列使用规则:

2.2.1用地用海二级类为国土调查、国土空间规划的主干分类。

2.2.2国家国土调查以一级类和二级类为基础分类,三级类为专项调查和补充调查的分类。

2.2.3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原则上以一级类为主,可细分至二级类;国土空间详细规划和市县层级涉及空间利用的相关专项规划,原则上使用二级类和三级类。具体使用按照相关国土空间规划编制要求执行。

2.2.4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审批、规划许可、出让合同和确权登记应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将国土空间规划确定的用途分类作为管理的重要依据。

2.2.5在保障安全、避免功能冲突的前提下,鼓励节约集约利用国土空间资源,国土空间详细规划可在本指南分类基础上确定用地用海的混合利用以及地上、地下空间的复合利用。

2.2.6为满足调查工作中年度考核管理的需要,用途改变过程中,未达到新用途验收或变更标准的,按原用途确认。

 


 

3用地用海分类

3.1【用地用海分类】用地用海分类采用三级分类体系,本指南共设置24种一级类、106种二级类及39种三级类;其分类名称、代码应符合表3.1的规定;各类名称对应的含义应符合附录A的规定。

 

表3.1用地用海分类名称、代码

一级类

二级类

三级类

代码

名称

代码

名称

代码

名称

01

耕地

0101

水田

   

0102

水浇地

   

0103

旱地

   

02

园地

0201

果园

   

0202

茶园

   

0203

橡胶园

   

0204

其他园地

   

03

林地

0301

乔木林地

   

0302

竹林地

   

0303

灌木林地

   

0304

其他林地

   

04

草地

0401

天然牧草地

   

0402

人工牧草地

   

0403

其他草地

   

05

湿地

0501

森林沼泽

   

0502

灌丛沼泽

   

0503

沼泽草地

   

0504

其他沼泽地

   

0505

沿海滩涂

   

0506

内陆滩涂

   

0507

红树林地

   

06

农业设施建设用地

0601

乡村道路用地

060101

村道用地

060102

村庄内部道路用地

0602

种植设施建设用地

   

0603

畜禽养殖设施建设用地

   

0604

水产养殖设施建设用地

   

07

居住用地

0701

城镇住宅用地

070101

一类城镇住宅用地

070102

二类城镇住宅用地

070103

三类城镇住宅用地

0702

城镇社区服务设施用地

   

0703

农村宅基地

070301

一类农村宅基地

070302

二类农村宅基地

0704

农村社区服务设施用地

   

08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0801

机关团体用地

   

0802

科研用地

   

0803

文化用地

080301

图书与展览用地

080302

文化活动用地

0804

教育用地

080401

高等教育用地

080402

中等职业教育用地

080403

中小学用地

080404

幼儿园用地

080405

其他教育用地

0805

体育用地

080501

体育场馆用地

080502

体育训练用地

0806

医疗卫生用地

080601

医院用地

080602

基层医疗卫生设施用地

080603

公共卫生用地

0807

社会福利用地

080701

老年人社会福利用地

080702

儿童社会福利用地

080703

残疾人社会福利用地

080704

其他社会福利用地

09

商业服务业用地

0901

商业用地

090101

零售商业用地

090102

批发市场用地

090103

餐饮用地

090104

旅馆用地

090105

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

0902

商务金融用地

   

0903

娱乐康体用地

090301

娱乐用地

090302

康体用地

0904

其他商业服务业用地

   

10

工矿用地

1001

工业用地

100101

一类工业用地

100102

二类工业用地

100103

三类工业用地

1002

采矿用地

   

1003

盐田

   

11

仓储用地

1101

物流仓储用地

110101

一类物流仓储用地

110102

二类物流仓储用地

110103

三类物流仓储用地

1102

储备库用地

   

12

交通运输用地

1201

铁路用地

   

1202

公路用地

   

1203

机场用地

   

1204

港口码头用地

   

1205

管道运输用地

   

1206

城市轨道交通用地

   

1207

城镇道路用地

   

1208

交通场站用地

120801

对外交通场站用地

120802

公共交通场站用地

120803

社会停车场用地

1209

其他交通设施用地

   

13

公用设施用地

1301

供水用地

   

1302

排水用地

   

1303

供电用地

   

1304

供燃气用地

   

1305

供热用地

   

1306

通信用地

   

1307

邮政用地

   

1308

广播电视设施用地

   

1309

环卫用地

   

1310

消防用地

   

1311

干渠

   

1312

水工设施用地

   

1313

其他公用设施用地

   

14

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

1401

公园绿地

   

1402

防护绿地

   

1403

广场用地

   

15

特殊用地

1501

军事设施用地

   

1502

使领馆用地

   

1503

宗教用地

   

1504

文物古迹用地

   

1505

监教场所用地

   

1506

殡葬用地

   

1507

其他特殊用地

   

16

留白用地

       

17

陆地水域

1701

河流水面

   

1702

湖泊水面

   

1703

水库水面

   

1704

坑塘水面

   

1705

沟渠

   

1706

冰川及常年积雪

   

18

渔业用海

1801

渔业基础设施用海

   

1802

增养殖用海

   

1803

捕捞海域

   

19

工矿通信用海

1901

工业用海

   

1902

盐田用海

   

1903

固体矿产用海

   

1904

油气用海

   

1905

可再生能源用海

   

1906

海底电缆管道用海

   

20

交通运输用海

2001

港口用海

   

2002

航运用海

   

2003

路桥隧道用海

   

21

游憩用海

2101

风景旅游用海

   

2102

文体休闲娱乐用海

   

22

特殊用海

2201

军事用海

   

2202

其他特殊用海

   

23

其他土地

2301

空闲地

   

2302

田坎

   

2303

田间道

   

2304

盐碱地

   

2305

沙地

   

2306

裸土地

   

2307

裸岩石砾地

   

24

其他海域

       

 

 

 

3.2【地下空间用途分类】地下空间用途分类的表达方式,应对照表3.1的用地类型并在其代码前增加UG字样(同时删除用地字样),表达对应设施所属的用途;当地下空间用途出现表3.1中未列出的用途类型时,应符合表3.2地下空间用途补充分类及其名称、代码的规定;各类补充分类名称对应的含义应符合附录B的规定。

 

表3.2地下空间用途补充分类及其名称、代码

一级类

二级类

代码

名称

代码

名称

UG12

地下交通运输设施

UG1210

地下人行通道

UG13

地下公用设施

UG1314

地下市政管线

UG1315

地下市政管廊

UG25

地下人民防空设施

   

UG26

其他地下设施

   

 

3.3【细分规定】本指南在使用中可根据实际需要,在现有分类基础上制定用地用海分类实施细则;涉及用地用海类型续分的,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3.3.1本指南用地用海分类未展开二级类的一级类、未展开三级类的二级类、以及三级类,可进一步展开细分。

3.3.2本指南现有用地分类未设置复合用途,使用时可根据规划和管理实际需求,在本指南分类基础上增设土地混合使用的用地类型及其详细规定。


 

附录A

用地用海分类的含义应符合表A的规定。

 表A用地用海分类名称、代码和含义

代码

名称

含义

01

耕地

指利用地表耕作层种植农作物为主,每年种植一季及以上(含以一年一季以上的耕种方式种植多年生作物)的土地,包括熟地,新开发、复垦、整理地,休闲地(含轮歇地、休耕地);以及间有零星果树、桑树或其他树木的耕地;包括南方宽度<1.0米,北方宽度<2.0米固定的沟、渠、路和地坎(埂);包括直接利用地表耕作层种植的温室、大棚、地膜等保温、保湿设施用地

0101

水田

指用于种植水稻、莲藕等水生农作物的耕地,包括实行水生、旱生农作物轮种的耕地

0102

水浇地

指有水源保证和灌溉设施,在一般年景能正常灌溉,种植旱生农作物(含蔬菜)的耕地

0103

旱地

指无灌溉设施,主要靠天然降水种植旱生农作物的耕地,包括没有灌溉设施,仅靠引洪淤灌的耕地

02

园地

指种植以采集果、叶、根、茎、汁等为主的集约经营的多年生作物,覆盖度大于50%或每亩株数大于合理株数70%的土地,包括用于育苗的土地

0201

果园

指种植果树的园地

0202

茶园

指种植茶树的园地

0203

橡胶园

指种植橡胶的园地

0204

其他园地

指种植桑树、可可、咖啡、油棕、胡椒、药材等其他多年生作物的园地,包括用于育苗的土地

03

林地

指生长乔木、竹类、灌木的土地。不包括生长林木的湿地,城镇、村庄范围内的绿化林木用地,铁路、公路征地范围内的林木,以及河流、沟渠的护堤林用地

0301

乔木林地

指乔木郁闭度≥0.2的林地,不包括森林沼泽

0302

竹林地

指生长竹类植物,郁闭度≥0.2的林地

0303

灌木林地

指灌木覆盖度≥40%的林地,不包括灌丛沼泽

0304

其他林地

指疏林地(树木郁闭度≥0.1、<0.2的林地)、未成林地,以及迹地、苗圃等林地

04

草地

指生长草本植物为主的土地,包括乔木郁闭度<0.1的疏林草地、灌木覆盖度<40%的灌丛草地,不包括生长草本植物的湿地、盐碱地

0401

天然牧草地

指以天然草本植物为主,用于放牧或割草的草地,包括实施禁牧措施的草地

0402

人工牧草地

指人工种植牧草的草地,不包括种植饲草的耕地

0403

其他草地

指表层为土质,不用于放牧的草地

05

湿地

指陆地和水域的交汇处,水位接近或处于地表面,或有浅层积水,且处于自然状态的土地

0501

森林沼泽

指以乔木植物为优势群落、郁闭度≥0.1的淡水沼泽

0502

灌丛沼泽

指以灌木植物为优势群落、覆盖度≥40%的淡水沼泽

0503

沼泽草地

指以天然草本植物为主的沼泽化的低地草甸、高寒草甸

0504

其他沼泽地

指除森林沼泽、灌丛沼泽和沼泽草地外、地表经常过湿或有薄层积水,生长沼生或部分沼生和部分湿生、水生或盐生植物的土地,包括草本沼泽、苔藓沼泽、内陆盐沼等

0505

沿海滩涂

指沿海大潮高潮位与低潮位之间的潮浸地带,包括海岛的滩涂,不包括已利用的滩涂

0506

内陆滩涂

指河流、湖泊常水位至洪水位间的滩地,时令河、湖洪水位以下的滩地,水库正常蓄水位与洪水位间的滩地,包括海岛的内陆滩地,不包括已利用的滩地

0507

红树林地

指沿海生长红树植物的土地,包括红树林苗圃

06

农业设施建设用地

指对地表耕作层造成破坏的,为农业生产、农村生活服务的乡村道路用地以及种植设施、畜禽养殖设施、水产养殖设施建设用地

0601

乡村道路用地

指村庄内部道路用地以及对地表耕作层造成破坏的村道用地

060101

村道用地

指在农村范围内,乡道及乡道以上公路以外,用于村间、田间交通运输,服务于农村生活生产的对地表耕作层造成破坏的硬化型道路(含机耕道),不包括村庄内部道路用地和田间道

060102

村庄内部道路用地

指村庄内的道路用地,包括其交叉口用地,不包括穿越村庄的公路

0602

种植设施建设用地

指对地表耕作层造成破坏的,工厂化作物生产和为生产服务的看护房、农资农机具存放场所等,以及与生产直接关联的烘干晾晒、分拣包装、保鲜存储等设施用地,不包括直接利用地表种植的大棚、地膜等保温、保湿设施用地

0603

畜禽养殖设施建设用地

指对地表耕作层造成破坏的,经营性畜禽养殖生产及直接关联的圈舍、废弃物处理、检验检疫等设施用地,不包括屠宰和肉类加工场所用地等

0604

水产养殖设施建设用地

指对地表耕作层造成破坏的,工厂化水产养殖生产及直接关联的硬化养殖池、看护房、粪污处置、检验检疫等设施用地

07

居住用地

指城乡住宅用地及其居住生活配套的社区服务设施用地

0701

城镇住宅用地

指用于城镇生活居住功能的各类住宅建筑用地及其附属设施用地

070101

一类城镇住宅用地

指配套设施齐全、环境良好,以三层及以下住宅为主的住宅建筑用地及其附属道路、附属绿地、停车场等用地

070102

二类城镇住宅用地

指配套设施较齐全、环境良好,以四层及以上住宅为主的住宅建筑用地及其附属道路、附属绿地、停车场等用地

070103

三类城镇住宅用地

指配套设施较欠缺、环境较差,以需要加以改造的简陋住宅为主的住宅建筑用地及其附属道路、附属绿地、停车场等用地,包括危房、棚户区、临时住宅等用地

0702

城镇社区服务设施用地

指为城镇居住生活配套的社区服务设施用地,包括社区服务站以及托儿所、社区卫生服务站、文化活动站、小型综合体育场地、小型超市等用地,以及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托老所)等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用地,不包括中小学、幼儿园用地

0703

农村宅基地

指农村村民用于建造住宅及其生活附属设施的土地,包括住房、附属用房等用地。

070301

一类农村宅基地

指农村用于建造独户住房的土地

070302

二类农村宅基地

指农村用于建造集中住房的土地

0704

农村社区服务设施用地

指为农村生产生活配套的社区服务设施用地,包括农村社区服务站以及村委会、供销社、兽医站、农机站、托儿所、文化活动室、小型体育活动场地、综合礼堂、农村商店及小型超市、农村卫生服务站、村邮站、宗祠等用地,不包括中小学、幼儿园用地

08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指机关团体、科研、文化、教育、体育、卫生、社会福利等机构和设施的用地,不包括农村社区服务设施用地和城镇社区服务设施用地

0801

机关团体用地

指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及其相关直属机构、派出机构和直属事业单位的办公及附属设施用地

0802

科研用地

指科研机构及其科研设施用地

0803

文化用地

指图书、展览等公共文化活动设施用地

080301

图书与展览用地

指公共图书馆、博物馆、科技馆、公共美术馆、纪念馆、规划建设展览馆等设施用地

080302

文化活动用地

指文化馆(群众艺术馆)、文化站、工人文化宫、青少年宫(青少年活动中心)、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儿童活动中心)、老年活动中心、综合文化活动中心、公共剧场等设施用地

0804

教育用地

指高等教育、中等职业教育、中小学教育、幼儿园、特殊教育设施等用地,包括为学校配建的独立地段的学生生活用地

080401

高等教育用地

指大学、学院、高等职业学校、高等专科学校、成人高校等高等学校用地,包括军事院校用地

080402

中等职业教育用地

指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成人中等专业学校、职业高中、技工学校等用地,不包括附属于普通中学内的职业高中用地

080403

中小学用地

指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九年一贯制学校、完全中学、十二年一贯制学校用地,包括职业初中、成人中小学、附属于普通中学内的职业高中用地

080404

幼儿园用地

指幼儿园用地

080405

其他教育用地

指除以上之外的教育用地,包括特殊教育学校、专门学校(工读学校)用地

0805

体育用地

指体育场馆和体育训练基地等用地,不包括学校、企事业、军队等机构内部专用的体育设施用地

080501

体育场馆用地

指室内外体育运动用地,包括体育场馆、游泳场馆、大中型多功能运动场地、全民健身中心等用地

080502

体育训练用地

指为体育运动专设的训练基地用地

0806

医疗卫生用地

指医疗、预防、保健、护理、康复、急救、安宁疗护等用地

080601

医院用地

指综合医院、中医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民族医院、各类专科医院、护理院等用地

080602

基层医疗卫生设施用地

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街道)卫生院等用地,不包括社区卫生服务站、农村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门诊部、诊所(医务室)等用地

080603

公共卫生用地

指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妇幼保健院、急救中心(站)、采供血设施等用地

0807

社会福利用地

指为老年人、儿童及残疾人等提供社会福利和慈善服务的设施用地

080701

老年人社会福利用地

指为老年人提供居住、康复、保健等服务的养老院、敬老院、养护院等机构养老设施用地

080702

儿童社会福利用地

指为孤儿、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等特殊儿童群体提供居住、抚养、照护等服务的儿童福利院、孤儿院、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等设施用地

080703

残疾人社会福利用地

指为残疾人提供居住、康复、护养等服务的残疾人福利院、残疾人康复中心、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等设施用地

080704

其他社会福利用地

指除以上之外的社会福利设施用地,包括救助管理站等设施用地

09

商业服务业用地

指商业、商务金融以及娱乐康体等设施用地,不包括农村社区服务设施用地和城镇社区服务设施用地

0901

商业用地

指零售商业、批发市场及餐饮、旅馆及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等服务业用地

090101

零售商业用地

指商铺、商场、超市、服装及小商品市场等用地

090102

批发市场用地

指以批发功能为主的市场用地

090103

餐饮用地

指饭店、餐厅、酒吧等用地

090104

旅馆用地

指宾馆、旅馆、招待所、服务型公寓、有住宿功能的度假村等用地

090105

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

指零售加油、加气、充换电站、电信、邮政、供水、燃气、供电、供热等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

0902

商务金融用地

指金融保险、艺术传媒、研发设计、技术服务、物流管理中心等综合性办公用地

0903

娱乐康体用地

指各类娱乐、康体等设施用地

090301

娱乐用地

指剧院、音乐厅、电影院、歌舞厅、网吧以及绿地率小于65%的大型游乐等设施用地

090302

康体用地

指高尔夫练习场、赛马场、溜冰场、跳伞场、摩托车场、射击场,以及水上运动的陆域部分等用地

0904

其他商业服务业用地

指除以上之外的商业服务业用地,包括以观光娱乐为目的的直升机停机坪等通用航空、汽车维修站以及宠物医院、洗车场、洗染店、照相馆、理发美容店、洗浴场所、废旧物资回收站、机动车、电子产品和日用产品修理网点、物流营业网点等用地

10

工矿用地

指用于工矿业生产的土地

1001

工业用地

指工矿企业的生产车间、装备修理、自用库房及其附属设施用地,包括专用铁路、码头和附属道路、停车场等用地,不包括采矿用地

100101

一类工业用地

指对居住和公共环境基本无干扰、污染和安全隐患,布局无特殊控制要求的工业用地

100102

二类工业用地

指对居住和公共环境有一定干扰、污染和安全隐患,不可布局于居住区和公共设施集中区内的工业用地

100103

三类工业用地

指对居住和公共环境有严重干扰、污染和安全隐患,布局有防护、隔离要求的工业用地

1002

采矿用地

指采矿、采石、采砂(沙)场,砖瓦窑等地面生产用地及排土(石)、尾矿堆放用地

1003

盐田

指用于盐业生产的用地,包括晒盐场所、盐池及附属设施用地

11

仓储用地

指物流仓储和战略性物资储备库用地

1101

物流仓储用地

指国家和省级战略性储备库以外,城、镇、村用于物资存储、中转、配送等设施用地,包括附属设施、道路、停车场等用地

110101

一类物流仓储用地

指对居住和公共环境基本无干扰、污染和安全隐患,布局无特殊控制要求的物流仓储用地

110102

二类物流仓储用地

指对居住和公共环境有一定干扰、污染和安全隐患,不可布局于居住区和公共设施集中区内的物流仓储用地

110103

三类物流仓储用地

指用于存放易燃、易爆和剧毒等危险品,布局有防护、隔离要求的物流仓储用地

1102

储备库用地

指国家和省级的粮食、棉花、石油等战略性储备库用地

12

交通运输用地

指铁路、公路、机场、港口码头、管道运输、城市轨道交通、各种道路以及交通场站等交通运输设施及其附属设施用地,不包括其他用地内的附属道路、停车场等用地

1201

铁路用地

指铁路编组站、轨道线路(含城际轨道)等用地,不包括铁路客货运站等交通场站用地

1202

公路用地

指国道、省道、县道和乡道用地及附属设施用地,不包括已纳入城镇集中连片建成区,发挥城镇内部道路功能的路段,以及公路长途客货运站等交通场站用地

1203

机场用地

指民用及军民合用的机场用地,包括飞行区、航站区等用地,不包括净空控制范围内的其他用地

1204

港口码头用地

指海港和河港的陆域部分,包括用于堆场、货运码头及其他港口设施的用地,不包括港口客运码头等交通场站用地

1205

管道运输用地

指运输矿石、石油和天然气等地面管道运输用地,地下管道运输规定的地面控制范围内的用地应按其地面实际用途归类

1206

城市轨道交通用地

指独立占地的城市轨道交通地面以上部分的线路、站点用地

1207

城镇道路用地

指快速路、主干路、次干路、支路、专用人行道和非机动车道等用地,包括其交叉口用地

1208

交通场站用地

指交通服务设施用地,不包括交通指挥中心、交通队等行政办公设施用地

120801

对外交通场站用地

指铁路客货运站、公路长途客运站、港口客运码头及其附属设施用地

120802

公共交通场站用地

指城市轨道交通车辆基地及附属设施,公共汽(电)车首末站、停车场(库)、保养场,出租汽车场站设施等用地,以及轮渡、缆车、索道等的地面部分及其附属设施用地

120803

社会停车场用地

指独立占地的公共停车场和停车库用地(含设有充电桩的社会停车场),不包括其他建设用地配建的停车场和停车库用地

1209

其他交通设施用地

指除以上之外的交通设施用地,包括教练场等用地

13

公用设施用地

指用于城乡和区域基础设施的供水、排水、供电、供燃气、供热、通信、邮政、广播电视、环卫、消防、干渠、水工等设施用地

1301

供水用地

指取水设施、供水厂、再生水厂、加压泵站、高位水池等设施用地

1302

排水用地

指雨水泵站、污水泵站、污水处理、污泥处理厂等设施及其附属的构筑物用地,不包括排水河渠用地

1303

供电用地

指变电站、开关站、环网柜等设施用地,不包括电厂等工业用地。高压走廊下规定的控制范围内的用地应按其地面实际用途归类

1304

供燃气用地

指分输站、调压站、门站、供气站、储配站、气化站、灌瓶站和地面输气管廊等设施用地,不包括制气厂等工业用地

1305

供热用地

指集中供热厂、换热站、区域能源站、分布式能源站和地面输热管廊等设施用地

1306

通信用地

指通信铁塔、基站、卫星地球站、海缆登陆站、电信局、微波站、中继站等设施用地

1307

邮政用地

指邮政中心局、邮政支局(所)、邮件处理中心等设施用地

1308

广播电视设施用地

指广播电视的发射、传输和监测设施用地,包括无线电收信区、发信区以及广播电视发射台、转播台、差转台、监测站等设施用地

1309

环卫用地

指生活垃圾、医疗垃圾、危险废物处理和处置,以及垃圾转运、公厕、车辆清洗、环卫车辆停放修理等设施用地

1310

消防用地

指消防站、消防通信及指挥训练中心等设施用地

1311

干渠

指除农田水利以外,人工修建的从水源地直接引水或调水,用于工农业生产、生活和水生态调节的大型渠道

1312

水工设施用地

指人工修建的闸、坝、堤林路、水电厂房、扬水站等常水位岸线以上的建(构)筑物用地,包括防洪堤、防洪枢纽、排洪沟(渠)等设施用地

1313

其他公用设施用地

指除以上之外的公用设施用地,包括施工、养护、维修等设施用地

14

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

指城镇、村庄建设用地范围内的公园绿地、防护绿地、广场等公共开敞空间用地,不包括其他建设用地中的附属绿地

1401

公园绿地

指向公众开放,以游憩为主要功能,兼具生态、景观、文教、体育和应急避险等功能,有一定服务设施的公园和绿地,包括综合公园、社区公园、专类公园和游园等

1402

防护绿地

指具有卫生、隔离、安全、生态防护功能,游人不宜进入的绿地

1403

广场用地

指以游憩、健身、纪念、集会和避险等功能为主的公共活动场地

15

特殊用地

指军事、外事、宗教、安保、殡葬,以及文物古迹等具有特殊性质的用地

1501

军事设施用地

指直接用于军事目的的设施用地

1502

使领馆用地

指外国驻华使领馆、国际机构办事处及其附属设施等用地

1503

宗教用地

指宗教活动场所用地

1504

文物古迹用地

指具有保护价值的古遗址、古建筑、古墓葬、石窟寺、近现代史迹及纪念建筑等用地,不包括已作其他用途的文物古迹用地

1505

监教场所用地

指监狱、看守所、劳改场、戒毒所等用地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不包括公安局等行政办公设施用地

1506

殡葬用地

指殡仪馆、火葬场、骨灰存放处和陵园、墓地等用地

1507

其他特殊用地

指除以上之外的特殊建设用地,包括边境口岸和自然保护地等的管理与服务设施用地

16

留白用地

指国土空间规划确定的城镇、村庄范围内暂未明确规划用途、规划期内不开发或特定条件下开发的用地

17

陆地水域

指陆域内的河流、湖泊、冰川及常年积雪等天然陆地水域,以及水库、坑塘水面、沟渠等人工陆地水域

1701

河流水面

指天然形成或人工开挖河流常水位岸线之间的水面,不包括被堤坝拦截后形成的水库区段水面

1702

湖泊水面

指天然形成的积水区常水位岸线所围成的水面

1703

水库水面

指人工拦截汇集而成的总设计库容≥10万立方米的水库正常蓄水位岸线所围成的水面

1704

坑塘水面

指人工开挖或天然形成的蓄水量<10万立方米的坑塘常水位岸线所围成的水面

1705

沟渠

指人工修建,南方宽度≥1.0米、北方宽度≥2.0米用于引、排、灌的渠道,包括渠槽、渠堤、附属护路林及小型泵站,不包括干渠

1706

冰川及常年积雪

指表层被冰雪常年覆盖的土地

18

渔业用海

指为开发利用渔业资源、开展海洋渔业生产所使用的海域及无居民海岛

1801

渔业基础设施用海

指用于渔船停靠、进行装卸作业和避风,以及用以繁殖重要苗种的海域,包括渔业码头、引桥、堤坝、渔港港池(含开敞式码头前沿船舶靠泊和回旋水域)、渔港航道及其附属设施使用的海域及无居民海岛

1802

增养殖用海

指用于养殖生产或通过构筑人工鱼礁等进行增养殖生产的海域及无居民海岛

1803

捕捞海域

指开展适度捕捞的海域

19

工矿通信用海

指开展临海工业生产、海底电缆管道建设和矿产能源开发所使用的海域及无居民海岛

1901

工业用海

指开展海水综合利用、船舶制造修理、海产品加工等临海工业所使用的海域及无居民海岛

1902

盐田用海

指用于盐业生产的海域,包括盐田取排水口、蓄水池等所使用的海域及无居民海岛

1903

固体矿产用海

指开采海砂及其它固体矿产资源的海域及无居民海岛

1904

油气用海

指开采油气资源的海域及无居民海岛

1905

可再生能源用海

指开展海上风电、潮流能、波浪能等可再生能源利用的海域及无居民海岛

1906

海底电缆管道用海

指用于埋(架)设海底通讯光(电)缆、电力电缆、输水管道及输送其它物质的管状设施所使用的海域

20

交通运输用海

指用于港口、航运、路桥等交通建设的海域及无居民海岛

2001

港口用海

指供船舶停靠、进行装卸作业、避风和调动的海域,包括港口码头、引桥、平台、港池、堤坝及堆场等所使用的海域及无居民海岛

2002

航运用海

指供船只航行、候潮、待泊、联检、避风及进行水上过驳作业的海域

2003

路桥隧道用海

指用于建设连陆、连岛等路桥工程及海底隧道海域,包括跨海桥梁、跨海和顺岸道路、海底隧道等及其附属设施所使用的海域及无居民海岛

21

游憩用海

指开发利用滨海和海上旅游资源,开展海上娱乐活动的海域及无居民海岛

2101

风景旅游用海

指开发利用滨海和海上旅游资源的海域及无居民海岛

2102

文体休闲娱乐用海

指旅游景区开发和海上文体娱乐活动场建设的海域,包括海上浴场、游乐场及游乐设施使用的海域及无居民海岛

22

特殊用海

指用于科研教学、军事及海岸防护工程、倾倒排污等用途的海域及无居民海岛

2201

军事用海

指建设军事设施和开展军事活动的海域及无居民海岛

2202

其他特殊用海

指除军事用海以外,用于科研教学、海岸防护、排污倾倒等的海域及无居民海岛

23

其他土地

指上述地类以外的其他类型的土地,包括盐碱地、沙地、裸土地、裸岩石砾地等植被稀少的陆域自然荒野等土地以及空闲地、田坎、田间道

2301

空闲地

指城、镇、村庄范围内尚未使用的建设用地。空闲地仅用于国土调查监测工作

2302

田坎

指梯田及梯状坡地耕地中,主要用于拦蓄水和护坡,南方宽度≥1.0米、北方宽度≥2.0米的地坎

2303

田间道

指在农村范围内,用于田间交通运输,为农业生产、农村生活服务的未对地表耕作层造成破坏的非硬化道路

2304

盐碱地

指表层盐碱聚集,生长天然耐盐碱植物的土地。不包括沼泽地和沼泽草地

2305

沙地

指表层为沙覆盖、植被覆盖度≤5%的土地。不包括滩涂中的沙地

2306

裸土地

指表层为土质,植被覆盖度≤5%的土地。不包括滩涂中的泥滩

2307

裸岩石砾地

指表层为岩石或石砾,其覆盖面积≥70%的土地。不包括滩涂中的石滩

24

其他海域

指需要限制开发,以及从长远发展角度应当予以保留的海域及无居民海岛


 

附录B

地下空间用途补充分类及其含义应符合表B的规定。

表B 地下空间用途补充分类及其名称、代码和含义

代码

名称

含义

UG12

地下交通运输设施

指地下道路设施、地下轨道交通设施、地下公共人行通道、地下交通场站、地下停车设施等

UG1210

地下人行通道

指地下人行通道及其配套设施

UG13

地下公用设施

指利用地下空间实现城市给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排水、环卫等市政公用功能的设施,包括地下市政场站、地下市政管线、地下市政管廊和其他地下市政公用设施

UG1314

地下市政管线

指地下电力管线、通信管线、燃气配气管线、再生水管线、给水配水管线、热力管线、燃气输气管线、给水输水管线、污水管线、雨水管线等

UG1315

地下市政管廊

指用于统筹设置地下市政管线的空间和廊道,包括电缆隧道等专业管廊、综合管廊和其他市政管沟

UG25

地下人民防空设施

指地下通信指挥工程、医疗救护工程、防空专业队工程、人员掩蔽工程等设施

UG26

其他地下设施

指除以上之外的地下设施


 

附件: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说明

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以下简称“用地用海分类”)遵循陆海统筹、城乡统筹、地上地下空间统筹的基本原则,对接土地管理法并增加“海洋资源”相关用海分类,按照资源利用的主导方式划分类型,设置24种一级类、106种二级类及39种三级类。

1   分类依据

用地用海分类主要参考的现行标准包括:现行国家标准《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21010-2017、现行国家标准《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2011及其1990版的分类思路、现行国家标准《城市地下空间规划标准》GB/T51358-2019、现行行业标准 《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技术规程》TD/T1055-2019 (附录A: 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土地分类)、现行行业标准《海域使用分类》HY/T123-2009。

2   分类说明

用地用海分类应体现主要功能,兼顾调查监测、空间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审批和执法监管的管理要求,并应满足城乡差异化管理和精细化管理的需求。本指南确定的分类按照用地用海实际使用的主要功能或规划引导的主要功能进行归类,具有多种用途的用地应以其地面使用的主导设施功能作为归类的依据。

为加强对基本公共服务设施的保障,在“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08)一级类中,进一步细分“机关团体用地”(0801)、“科研用地”(0802)、“文化用地”(0803)、“教育用地”(0804)、“体育用地”(0805)、“医疗卫生用地”(0806)及“社会福利用地”(0807)7个二级类,同时进行了三级类细分,以满足不同层级、类型国土空间管理的需要。

为体现对市场的适应性,在“商务金融用地”(0902)中的各类商务办公用地,由于土地使用的可复合性与兼容性较强,则不再进行三级类细分。

为体现对安全底线的保障,在“工业用地”(1001)与“物流仓储用地”(1101)中,由于可能产生污染或存在安全隐患,需对不同污染程度的项目明确提出不同的选址布局、安全防护与隔离等要求,按其对居住和公共环境的干扰程度进行三级类细分。

为体现陆海统筹原则,将海洋资源利用的相关用途分为“渔业用海”、“工矿通信用海”、“交通运输用海”、“游憩用海”、“特殊用海”及“其他海域”6个一级类,并进一步细分为16个用海二级类。围填海形成的陆地根据其地表土地利用的主要功能或资源保留保护的主要方式,按照陆域各类用地进行分类,用海分类不影响现行法律法规关于维护海洋权益和实行海岛保护的相关规定。

此外,“湿地”与“三调”工作分类稍有差别,不包括“盐田”。

3   与“三调”工作分类对接

用地用海分类充分考虑了与“三调”工作分类的衔接,同样名称的一级类尽量保持内涵一致;并在此基础上对部分分类进行了调整、补充和细分。用地用海分类与“三调”工作分类的对接情况详见下列附表。

 

附表 与“三调”工作分类对接情况

三调工作方案用地分类

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

一级类

二级类

三级类

二级类

一级类

00

湿地

0303

红树林地

——

0507红树林地

05湿地

0304

森林沼泽

——

0501森林沼泽

0306

灌丛沼泽

——

0502灌丛沼泽

0402

沼泽草地

——

0503沼泽草地

0603

盐田

——

1003盐田

10工矿用地

1105

沿海滩涂

——

0505沿海滩涂

05湿地

1106

内陆滩涂

——

0506内陆滩涂

1108

沼泽地

——

0504其他沼泽地

01

耕地

0101

水田

——

0101水田

01耕地

0102

水浇地

——

0102水浇地

0103

旱地

——

0103旱地

02

种植园

用地

0201

果园

——

0201果园

02园地

 

 

0202

茶园

——

0202茶园

0203

橡胶园

——

0203橡胶园

0204

其他园地

——

0204其他园地

03

林地

0301

乔木林地

——

0301乔木林地

03林地

0302

竹林地

——

0302竹林地

0305

灌木林地

——

0303灌木林地

0307

其他林地

——

0304其他林地

04

草地

0401

天然牧草地

——

0401天然牧草地

04草地

0403

人工牧草地

——

0402人工牧草地

0404

其他草地

——

0403其他草地

05

商业服

务业用地

05H1

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

——

0702城镇社区服务设施用地

07居住用地

——

0704农村社区服务设施用地

090101零售商业用地

0901商业用地

09商业服务业用地

090102批发市场用地

090103餐饮用地

090104旅馆用地

090105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

——

0902商务金融用地

090301娱乐用地

0903娱乐康体用地

090302康体用地

——

0904其他商业服务业用地

0508

物流仓储用地

110101一类物流仓储用地

1101物流仓储用地

11仓储用地

110102二类物流仓储用地

110103三类物流仓储用地

——

1102储备库用地

06

工矿

用地

0601

工业用地

100101一类工业用地

1001工业用地

10工矿用地

100102二类工业用地

100103三类工业用地

0602

采矿用地

——

1002采矿用地

07

住宅

用地

0701

城镇住宅用地

070101一类城镇住宅用地

0701城镇住宅用地

07居住用地

070102二类城镇住宅用地

070103三类城镇住宅用地

0702

农村宅基地

070301一类农村宅基地

0703农村宅基地

070302二类农村宅基地

08

公共管

理与公

共服务

用  地

08H1

机关团体新闻出版用地

——

0801机关团体用地

08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08H2

科教文卫用地

——

0802科研用地

080301图书与展览用地

0803文化用地

080302

文化活动用地

080401高等教育用地

0804教育用地

080402中等职业教育用地

080403中小学用地

080404幼儿园用地

080405其他教育用地

080501体育场馆用地

0805体育用地

080502体育训练用地

080601医院用地

0806医疗卫生用地

080602基层医疗卫生设施用地

080603公共卫生用地

080701老年人社会福利用地

0807社会福利用地

080702儿童社会福利用地

080703残疾人社会福利用地

080704其他社会福利用地

——

0702城镇社区服务设施用地

07居住用地

——

0704农村社区服务设施用地

0809

公用设施用地

——

1301供水用地

13公用设施用地

——

1302排水用地

——

1303供电用地

——

1304供燃气用地

——

1305供热用地

——

1306通信用地

 

1307邮政用地

——

1308广播电视设施用地

——

1309环卫用地

——

1310消防用地

——

1313其他公用设施用地

0810

公园与绿地

——

1401公园绿地

14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

——

1402防护绿地

——

1403广场用地

09

特殊

用地

   

——

1501军事设施用地

15特殊用地

——

1502使领馆用地

——

1503宗教用地

——

1504文物古迹用地

——

1505监教场所用地

——

1506殡葬用地

——

1507其他特殊用地

10

交通运

输用地

1001

铁路用地

——

1201铁路用地

12交通运输用地

120801对外交通场站用地

1208交通场站用地

1002

轨道交通用地

——

1206城市轨道交通用地

1003

公路用地

——

1202公路用地

1004

城镇村

道路用地

——

1207城镇道路用地

060102村庄内部道路用地

0601乡村道路用地

06农业设施建设用地

1005

交通服务场站用地

120801对外交通场站用地

1208交通场站用地

12交通运输用地

120802公共交通场站用地

120803社会停车场用地

——

1209其他交通设施用地

1006

农村道路

060101村道用地

0601乡村道路用地

06农业设施建设用地

——

2303田间道

23其他土地

1007

机场用地

——

1203机场用地

12交通运输用地

1008

港口码头用地

——

1204港口码头用地

120801对外交通场站用地

1208交通场站用地

1009

管道运输用地

——

1205管道运输用地

11

水域及

水利设

施用地

1101

河流水面

——

1701河流水面

17陆地水域

1102

湖泊水面

——

1702湖泊水面

1103

水库水面

——

1703水库水面

1104

坑塘水面

——

1704坑塘水面

1107

沟渠

——

1705沟渠

——

1311干渠

13公用设施用地

1109

水工建筑用地

——

1312水工设施用地

1110

冰川及永久积雪

——

1706冰川及常年积雪

17陆地水域

12

其他

土地

1201

空闲地

——

2301空闲地

23其他土地

1202

设施农用地

——

0602种植设施建设用地

06农业设施建设用地

——

0603畜禽养殖设施建设用地

——

0604水产养殖设施建设用地

1203

田坎

——

2302田坎

23其他土地

1204

盐碱地

——

2304盐碱地

1205

沙地

——

2305沙地

1206

裸土地

——

2306裸土地

1207

裸岩石砾地

——

2307裸岩石砾地

无此用地用海分类

——

——

16留白用地

——

1801渔业基础设施用海

18渔业用海

——

1802增养殖用海

——

1803捕捞海域

——

1901工业用海

19工矿通信用海

——

1902盐田用海

——

1903固体矿产用海

——

1904油气用海

——

1905可再生能源用海

——

1906海底电缆管道用海

——

2001港口用海

20交通运输用海

——

2002航运用海

——

2003路桥隧道用海

——

2101风景旅游用海

21游憩用海

——

2102文体休闲娱乐用海

——

2201军事用海

22特殊用海

——

2202其他特殊用海

——

——

24其他海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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