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潼南区规划和自然资源管理局关于继续执行2016年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土地级别和基准地价的说明
潼南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继续执行2016年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土地级别和基准地价的说明各地价评估单位: 按市局通知要求,我区正在以2019年已形成但未公布的基准地价编制成果为基础,紧密结合新轮国土空间规 划编制成果开展新一轮城镇土...
潼南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继续执行2016年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土地级别和基准地价的说明各地价评估单位: 按市局通知要求,我区正在以2019年已形成但未公布的基准地价编制成果为基础,紧密结合新轮国土空间规 划编制成果开展新一轮城镇土...
重庆市国土资源房屋评估和经纪协会文件 渝地房评经协发[2018] 4号关于加快不动产司法评估的指导意见 为配合人民法院提高不动产司法处置效率,对人民法 院委托评估(以下简称司法评估)的不动产,在完善相关 流程基础上,制定本指导意见。第...
2019年云阳县规划和自然资源管理局关于继续执行2016年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土地级别和基准地价的说明2019年9月18日,重庆市云阳县规划和自然资源管理局就先行土地估价采用的基准地价体系“云阳府发[2016]38号”文使用的有效性进行了说明,附件如下:
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关于调证城市建设配套费征收标准的通知江津府发[2018]35号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为加快“一轴两翼”城区同城一体化发展,进一步完善市政配套基现设施,经区政府第51次常务会研究决定...
2019年南川区自然资源管理局延长2016年基准地价成果使用期限的说明2019年4月30日,重庆市南川区规划和自然资源管理局就先行土地估价采用的基准地价体系“南川府发〔2016〕28号”、“南川国土房管发〔2016〕118号”文使用的有效性进行了说明,附件如下...
2019年綦江区自然资源管理局延长2016年基准地价成果使用期限的说明2019年5月17日,重庆市綦江区规划和自然资源管理局就先行土地估价采用的基准地价体系“綦江府发〔2016〕30号”、“綦国土房管发〔2016〕116号”文使用的有效性进行了说明,附件如下:
2019年铜梁区自然资源管理局延长2016年基准地价成果使用期限的说明2019年7月25日,重庆市铜梁区规划和自然资源管理局就先行土地估价采用的基准地价体系“铜府办[2016]124号”文使用的有效性进行了说明,附件如下:
2019年武隆区自然资源管理局延长2016年基准地价成果使用期限的说明2019年4月30日,重庆市武隆区规划和自然资源管理局就先行土地估价采用的基准地价体系“武隆府发〔2016〕56号”、“武隆国土房管发〔2016〕94号”文使用的有效性进行了说明,附件如下:
2019年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自然资源管理局延长2016年基准地价成果使用期限的说明2019年4月30日,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规划和自然资源管理局就先行土地估价采用的基准地价体系“秀山府发〔2016〕22号”、“秀山国土房管发〔2016〕63号”文使用的有效性...
2019年永川区自然资源管理局延长2016年基准地价成果使用期限的说明2019年7月30日,重庆市永川区规划和自然资源管理局就先行土地估价采用的基准地价体系“永川府发〔2016〕35号”文使用的有效性进行了说明,附件如下:
2019年酉阳自治县自然资源管理局延长2016年基准地价成果使用期限的说明2019年4月30日,酉阳自治县规划和自然资源管理局就先行土地估价采用的基准地价体系“酉阳府发〔2016〕23号”、“酉阳国土房管函〔2016〕115号”文使用的有效性进行了说明,附件如...